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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及玩具

分享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100个问与答

时间: 2024-09-06 04:24:44 |   作者: 家居及玩具

  答:抗菌药物一般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包括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

  答:抗生素原称抗菌素,是指由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经培养而得到的某些产物,或用化学半合成法制造的相同或类似的物质。也可化学全合成。抗生素在一定浓度下对病原体有抑制和杀灭作用。

  答:抗感染药物是治疗病原体感染的药物。包括抗微生物药物和抗寄生虫药物两大类。抗微生物药物有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合成抗菌药、抗结核药和抗麻风病药等)和抗病毒药物。

  答:微生物是存在于自然界的一群体形微小、结构相对比较简单、肉眼看不见,必须借助光学或电子显微镜放大数百倍、数千倍甚至数万倍才能观察到的微小生物。微生物包括细菌(防线菌、真菌、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等)、病毒等。

  答:细菌是微生物中一大类能独立在外界环境中生长繁殖的单细胞原核微生物,直径一般在1微米左右。细菌对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抗菌药物敏感.

  答:细菌按其外形大致上可以分为球菌、杆菌和螺旋菌三大类。球菌外观呈圆球形或近似球形,如肾形、豆形等。按其排列方式又可分为双球菌、链球菌、四链球菌、八叠球菌和葡萄球菌。

  答:具有致病性的微生物称为病原体(即病原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真菌等。有些微生物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致病的,在体内与人体相互依存,而在特定条件下可引起疾病(如人体免疫功能下降时),此称为条件性病原体。

  答;病毒是微生物中一种体积极微小的核酸物质,绝大多数病毒小于150纳米,小的病毒可小于50纳米。用光学显微镜看不见,大多要用电子显微镜放大到几千倍或几万倍才能看见.病毒结构相对比较简单,不能独立在外环境中长期存活 ,寄生于宿主细胞内,对抗菌药不物敏感。

  答;免疫力是指人体免疫系统抵御病原体感染的能力。免疫系统由胸腺(青春期以后即逐渐萎缩、退化)、脾脏和淋巴组织等组成。当病原体侵入人体后,首先启动的是天然免疫反应,如天然杀伤细胞、单核-巨噬细胞可对其进行攻击并杀灭它们,这种免疫反应是非特异性的,对病毒无选择性。随着人体免疫系统对病毒的识别,启动了针对病毒的免疫反应,即特异性免疫反应,包括特异性体液免疫反应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前者产生特异性的免疫球蛋白,后者主要产生一些杀伤性T淋巴细胞及细胞因子用以杀死入侵的病原体。

  答;疫苗是对各种免疫制品的总称,它是由特定的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螺旋体、支原体等病原体以及寄生虫或其代谢产物又称抗原,经过人工减毒或灭活方法制作而成,大多数都用在疾病的预防,如卡介苗。人体接种后会产生特异的免疫物质——抗体,以抵抗传染病的发生。

  答;卡介苗是一种减毒活疫苗,用以预防结核病,是将有毒力的牛型结核杆菌在胆汁、甘油和马铃薯的培养基中反复传代230次,历时13年所获得的一株毒力减弱而抗原性完整的变异株。此结核菌株对人不致病,但预防接种后可使人获得对结核的免疫力。

  答:每种抗菌药物都有一定的抗菌范围,称为抗菌谱。某些抗菌药物仅作用于单一菌种或单一菌属,称窄谱抗菌素,如异烟肼只对分支杆菌属有效。另一些药物抗菌范围广泛称之为广谱抗菌药,如氟喹诺酮类和氯霉素,它们不仅对革兰阳性细菌和革兰阴性细菌有抗菌作用,且对衣原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等也有抑制作用。近年新发展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也属广谱抗菌药物。但它们对衣原体、肺炎支原体等无作用。

  答:二重感染,亦称菌群失调症。在一般的情况下,人们处于一个庞大的微生物生存的环境中,人体的皮肤黏膜和与外界相通的腔道,如口腔、鼻、咽、肠道、泌尿生殖道等处,都寄生着大量的细菌,这些数量繁多的细菌,与人体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对人体不但无害,反而有益。其中肠道的正常菌群,在食物的消化吸收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肠道正常的菌群还对危害人体健康的致病菌有着强大的抑制作用,可以轻松又有效地抑制它们的生长繁殖,这对人体来说是很重要的,在医学上称为生态平衡。抗菌药物特别是广谱抗菌药物的应用,往往使体内的敏感菌受到抑制,而使耐药菌乘机在体内繁殖生长,导致二重感染。也就是说,本来用抗菌药物想杀灭致病菌,结果反遭至更严重的细菌感染,其中,耐苯唑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的肠球菌(VRE)、产超广谱beta-内酰胺酶(ESBLs)和ApmC酶的革兰阴性杆菌、念珠菌、曲霉菌是二重感染的主要病原。由MRSA所致的二重感染,包括肺炎、心内膜炎、脉管炎、烧伤、术后伤口感染等。

  答;医院获得性感染是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通称医院内感染。有以下几种情况:(1)交叉感染:院内病人或医务人员直接或间接传播、器械消毒不严引起的感染;(2)内源性感染:病人体内正常菌群引起的感染。

  答:序贯疗法通常是指抗菌药物医治中重度感染性疾病时,初期采用胃肠外给药(一般为静脉内给药),当病人的病情一但改善(通常在用药后3~7天),迅速转换为口服抗菌药物的一种给药方法。例如序贯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当咳嗽和呼吸困难减轻、白细胞计数下降、胃肠道功能正常,可经口摄入足够食物或如果其它临床指标较好,即使患者发热,仍可改用口服抗菌药物治疗。

  答:大致上可以分为八大类,beta-内酰胺类: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碳青霉烯类、含酶抑制剂的beta-内酰胺类及单环酰胺类等;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叶酸途径抑制剂类;氯霉素;糖肽类:包括万古霉素和拉宁;大环内脂类。抗菌药物的应用需根据不同的感染性疾病做到合理选择。

  答:耐药性又称抗药性,一般指病原体对药物反应降低的一种状态。是由于经常使用抗菌药物,应用剂量不足时,病原体通过产生使药物失活的酶、改变膜通透性阻滞药物进入、改变靶结构或改变原有代谢过程而产生的。耐药性严重者可使多种抗菌药物失效。

  答;自然界的微生物为维持自身代谢、保护生存条件免受其它微生物侵袭,在其生长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次级代谢产物,这些化学物质具有调节本身代谢和杀灭其它微生物的作用,是微生物产生的一种抗生物质。自从微生物产生的这种抗生物质被人类发现并被研制成抗菌药物以来,人类开始介入了微生物之间的抗生斗争。细菌也就把人类制成的抗菌药物视作抗争的对象,只要接触过某种抗菌药物就择优去劣的进化原则保留并延续那些菌:包括能灭活抗菌药物的物质,如各种灭活酶,或改变本身的代谢规律使抗菌药物无法将其杀灭,改变抗生素作用的靶位,降低吸收,增加排出。这样就形成了细菌对抗菌药的耐药性,使本来有效的抗菌药物在遇到耐药菌引起的感染时疗效下降,甚至完全无效。

  答:限制抗菌药物的滥用;研制新型抗菌药物和制备疫苗来对付细菌感染性疾病。其中限制抗菌药物的滥用是最为可行的。

  答:(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使用适应证,病毒感染不应采用抗菌药物医治。(2)对有适应证的病人,药物种类、用量及用多久都要注意,能用窄谱的就不要用广谱抗菌药物,能用一种有效的就不必用多种,以避免耐药性和二重感染。(3)加强细菌耐药监测工作。(4)向群众开展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有关知识的教育。

  答:1987年WHO的合理用药标准有5条:(1)开具处方的药物应适宜;(2)在适宜的时间,以公众能支付的价格保证药物供应;(3)正确地调剂处方;(4)以准确的剂量,正确的用法和用药时间服用药物;(5)确保药物质量安全有效。

  因病情和病原是多变的,故绝对的合理用药是难以达到的,一般所指的合理用药是相对的,它包含安全、有效、经济与适当这四个基本要素。

  答:应用抗菌药物时,应该要依据病人所感染的微生物种类、病人的机体状态和药物的抗菌作用、抗菌谱、选择性和对机体的影响三个方面做全面综合的考虑后,选择最佳的抗菌药物和制订最佳治疗方案。如果忽略了任何一个方面而不合理的应用抗菌药物,除了会发生不良反应而影响病人的健康外,还会产生抗菌药物的独特的耐药性,它的危害性就更大了。不但会影响用药者的治疗效果,而且还会导致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一旦产生了耐药菌株,对其感染的治疗就会变得十分困难。

  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通常为:应有效地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预防和减少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注意合适的剂量和疗程,避免产生耐药菌株;密切关注注意药物对人体内正常菌群的影响;根据微生物的药敏试验,调整经验用药,选择有明确的目的性的药物,确定给药途径,防止浪费。

  答:临床应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考虑感染的病原体、药物敏感实验和药物的抗菌谱做出合理的选择。在选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能窄不广、能低不高、能少不多”的原则,即尽量使用抗菌谱窄、老一代的抗菌药物,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口服制剂能控制感染的就不用针剂,肌内注射能控制感染的就不用静脉滴注。

  答:通常的原则是:病原体未明确的严重感染;已应用或考虑应用单一抗菌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机体深部感染或抗菌药物不易渗透部位的感染,如心内膜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慢性难愈的感染,病程较长,病灶不易清除,长期抗菌药物医治,细菌可能会产生耐药者;为减少药物不良反应。联合用药时可将各药剂量适当减少。

  答:抗菌药物联合使用的疾病多为一种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难治性感染、二重感染,以及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发生而需要经常使用抗菌药物的疾病。

  医生处方;凡是口服可以轻松又有效的就不需注射,能够肌内注射的就不应静脉注射。必须注射的应尽可能减少注射次数,应采用序贯疗法。应严格掌握注射剂量和疗程,若使用一周无效,应考虑停药或换药。应最好能够降低注射剂联合使用的种类,以避免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的出现。

  答:一般有以下情况者需注射给药,如吞咽困难,存在很明显的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胃肠道病变)或潜在的吸收障碍;口服明显降低生物利用度的药物,没有合适的口服剂型;或者通过口服给药不易达到有效治疗浓度;或疾病严重、病情进展迅速,需要紧急处理等情况。

  答:对群体、社会而言,滥用抗菌药物可以引起一个地区某些细菌耐药现象的发生,如果许多细菌对多种抗菌药物都耐药,这种局面更为可怕,即这些细菌感染将变得所向无敌,人类对它处于束手无策的境地。如当前耐多药结核菌就成了世界上结核病防治的难题。

  答:滥用多种抗菌药物有可能产生以下不良后果:使耐药菌株更加增多;使毒性反应、过敏性反应等不良反应增多;使二重感染发生的机会增多;浪费药物,增加国家和患者的负担,其结果会给人一种虚假的安全感而贻误正确治疗。

  答:抗菌药物医治失败的原因可能有:细菌产生耐药性;给药途径不当;给药时机和剂量不当;病灶部位的药物分布差,达不到治疗的浓度;或因为药物储存不当或过期,致使药物失效;或误诊;或混合感染;或药物配伍不当等。

  答:一些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着无使用抗菌药物指征情况下使用抗菌药物、未做必要的药物敏感试验而使用抗菌药物、病毒感染使用抗菌药物、使用抗菌药物作预防用药和过度使用高档或广谱抗菌药物等现象。

  答:不少家庭都备有小药箱,但在使用抗菌药物方面存在许多误区,常见的有以下几类:药越贵越好,实际上药品并不是“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的普通商品,只要用之得当,几分钱的药物也可达到药到病除的疗效;随意滥用目前多见,如很多人用抗菌药物治感冒,虽然抗菌药物能抗细菌和某些微生物,但却不能抗病毒,而感冒大多属病毒感染,随意使用只会增加副作用、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另外许多人患病后,病情较重时尚能按时按量服药,一旦病情缓解,服药便随心所欲。要知道抗菌药物的药效依赖于有效的血药浓度,如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不但不能彻底杀灭细菌,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对于确属细菌感染的疾病,要根据引起疾病的不同菌种选择相应的药物;一些人认为只要是抗菌药物就能消炎,甚至为使疾病早日痊愈同时使用几种抗菌药物。殊不知每种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不同,用药不当,轻则达不到理想疗效或使药效降低,重则增加药物毒副作用,危及健康。

  答:明确诊断的急性细菌感染,在使用某种抗菌药物72小时后,如果效果不明显或出现病情加重者,应按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改用敏感的药物,不能自行随便换药,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以避免产生耐药菌株。

  答:通常应隔离患者,流行期间对公共场所加强通风和空气消毒;采取疫苗的接种或及早应用抗流感病毒药物医治,通常抗流感病毒的药物在早期(起病1~2天内)使用可取得一定疗效;感冒期间应注意休息、多饮水、注意营养,饮食要易于消化,特别是儿童和老年患者更应重视,密切观察和监测并发症,抗菌药物仅在有充分证据提示继发细菌感染时方可使用。另外注意谨慎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如早期应用抗流感药物大多为改善症状的药物,必要时可以联合应用缓解鼻黏膜充血的药物及止咳祛痰药物。有条件者在进入流行季节前可注射1次流感疫苗。

  答: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是我国发病率仅次于乙型肝炎的第二大传染病。菌痢感染后产生的免疫力不持久,容易再次感染。急性菌痢一旦转为慢性则反复发作,不易根治,如发生中毒型菌痢,病死率很高。

  菌痢治疗的关键是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以便彻底消灭病原菌,避免恢复期带菌或演变为顽固难愈的慢性菌痢。目前菌痢选用抗菌药物的观点主要有:避免无针对性地盲目用药,应根据病原菌的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儿童应慎用,孕妇不宜用。

  答:不适用。由于环丙沙星对常见上呼吸道感染的病原菌的活性仅为中度疗效,所以它不适用于门诊患者的一线经验治疗,例如咽炎、中耳炎、鼻窦炎和肺炎。环丙沙星对一些临床重要的革兰阳性病原菌如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肠球菌作用较差,因此目前环丙沙星大多数都用在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的感染。将环丙沙星广泛的、不适当的用于抗链球菌、厌氧菌和支原体属感染是不对的,会导致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治疗失败、贻误病情,而且会产生不良反应。

  答:原则上根据尿液或前列腺液细菌培养结果选择敏感抗菌药物。但由于细菌培养需要一些时间,在等待期间,应及时选用足量、高效的广谱抗菌药物,如头孢素类抗菌药物,以控制病情发展。如不适宜应用此类药物者,还可选用磺胺类药物,如复方新诺明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经治疗若细菌对该药敏感,症状好转者,可继续用,以防转变为慢性。还可依据情况先选用庆大霉素、妥布霉素、氨苄青霉素,再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选药。

  答:腹泻未必全是细菌感染所致,如腹部受凉引起肠蠕动加快;对乳品、鱼、虾及蟹等食物过敏引起肠的变态反应;外出旅行或迁居外地因生活环境的改变使肠道内正常菌群的生活环境发生变化,从而发生了“菌群失调症”而引起的厌食、呕吐、腹痛甚至腹泻不止等症状。诸如此类的腹泻并不是细菌感染所致。还有些腹泻,如婴幼儿秋冬季腹泻和夏季“流行性腹泻”系病毒感染所引起,而霉菌性肠炎是由霉菌引起。既然病原不同,治疗方法就不应该完全相同,所以应用抗菌药物应当慎重。许多抗菌药物,尤其是口服后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或食欲下降,甚至影响肝脏、肾脏和造血功能,其中以广谱抗菌药物引起的胃肠道不良反应较为严重。因此腹泻不能随便应用抗菌药物。

  答:外科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通常应注意明确感染用药的目的,如是否有潜在局部或全身感染用药的指症;选用半衰期较长、毒性小、疗效高的药物;手术前一般单次给药。对于清洁切口的手术,一般不提倡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答:尿路感染的治疗,首先选择有效的抗菌药物杀灭细菌。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争取以最少的不良反应,最小的医疗费用,取得最好的医疗效果。因为不少患者长期服用广谱抗菌药物致使细菌产生耐药性而难以痊愈,因此,降低尿路感染的复发率与死亡率,选用敏感抗菌药物是关键的一环;还应避开使用有肾毒性的药物,尤其是从肾脏排泄的药物。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排泄减少,致使尿中的药物浓度降低,感染不易控制,而且在体内易蓄积中毒,进一步损害肾功能。因此,选用抗菌药物时,要考虑药物的毒性和肾功能情况等。

  答:通常选择不经常或不作为全身使用的药物以避免增加细菌耐药性;不易引起过敏;局部无刺激作用,无明显毒性;作用稳定,如不受气温变化的影响,抗菌活性不为组织代谢产物破坏等;抗菌谱有明确的目的性;无积蓄作用,可迅速排出体外,如长期外用磺胺类药物可积蓄产生类似全身用药的不良反应,且易致敏,故现很少外用。

  答:烧伤创面可选用磺胺类药物,常用的有:磺胺嘧啶银,对绿脓杆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国内已报道有用铈、锌制成磺胺嘧啶铈、磺胺嘧啶锌制剂,并已初步应用于临床,可供选用;磺胺米隆抗菌作用不受对氨基苯甲酸的影响,能渗入烧焦痂,对化脓和有坏死组织的创伤感染也有作用,抗菌谱较广,可用于绿脓杆菌感染的创面。

  答:老年人因肾功能衰退,对药物的耐受性降低,尤其是一些作用较强的药物,极易产生毒副作用和过敏反应。抗菌药物在人们的身体吸收以后,多由肝脏和肾脏解毒、排泄。因此,肝肾功能不全的老人,在用这些药时需慎重,不宜长期或大剂量应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长期服用会损害肝细胞,并伴有对骨髓、心脏、肾脏及皮肤的损害。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使用时间稍长,能引起眩晕、耳鸣、耳聋、平衡失调,对肾脏也有影响。使用氯霉素可能会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红霉素、呋喃妥因等能在肝胆内瘀积,产生中毒和过敏反应。故长期、大剂量使用这一些抗菌药物,对老年人是非常不利的。

  答:在妊娠期间要禁用或慎用以下抗菌药物,非用不可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青霉素:可引起胎儿严重黄疸,严重时导致胎儿死亡。 链霉素:可引起胎儿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 四环素:可致牙釉质形成不全,引起“四环素牙”,骨骼、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体短小或缺损,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可出现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 土霉素、强力霉素:可使胎儿短肢畸形。 氯霉素:可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症”)。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 卡那霉素:可致耳聋。 红霉素:致先天性白内障、四肢畸形等。 庆大霉素:可造成胎儿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 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可致高胆红素血症、脑核性黄疸、畸形。 多粘菌素E、B及万古霉素:服用时间过长,可使孕妇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使婴儿在出生后的3年里易患神经—肌肉阻滞、运动失调、眩晕、惊厥及口周感觉异常。万古霉素还可致婴儿暂时或永久性耳聋。 利福平:可致胎儿畸形。 抗真菌类药物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唑:对孕妇的神经系统、造血系统、肝肾功能可有严重不良反应。灰黄霉素还可导致流产和畸胎。 氨苯蝶啶:对孕产妇有肝损害、可改变血象。

  答:不同的抗菌药物自乳汁中排泄的差异很大,其中从乳汁中排泄量较大的有红霉素和林可霉素。红霉素静脉滴注时,乳汁浓度较血清浓度高4-5倍,但青霉素G肌注或静滴时,乳汁中浓度仅为血清浓度的2%-20%。尽管有些抗菌药物在乳汁中浓度很高,到达婴儿体内的药量有限,但是却可引起婴儿过敏反应和导致耐药菌株的发生。有些药物如卡那霉素和异烟肼经乳汁排泄,有可能导致婴儿中毒,应禁用。磺胺类通过乳汁的药量足以使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婴儿发生溶血性贫血。

  通常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的抗菌药物有:红霉素、四环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磺胺类、甲硝唑、替硝唑、呋喃妥因、氟喹诺酮类等;需慎重使用的抗菌药物有:克林霉素、异烟肼、青霉素、链霉素等。

  答:儿童患了病毒性感冒后一般不需要服用抗菌药物,只要加强护理,适当休息,多喝开水,给予易消化的饮食,通常会很快恢复健康。引起感冒的病原体主要是病毒。病毒的种类很多,而且十分容易发生变异。所以,儿童对感冒一般没有免疫力,如果体质和抵抗力较弱的儿童,反复发生感冒的可能性就更大。如果感冒合并了细菌性感染,如并发化脓性扁桃体炎、支气管炎或肺炎,往往病情较重,表现为高热不退、呼吸急促、咳哝痰等,这时应到医院看病,一般需应用足量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答:不是的。因为孩子感冒发烧最常见的是由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等,这些病毒性感染静脉点滴抗菌药物是无益处的,甚至有可能冒着发生毒副反应的危险。

  答:儿童感冒时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主要有:有明确的并发感染指征,如细菌培养有病原菌;服用抗病毒药物后仍不退热;为防止6个月以下月龄婴儿发生继发性细菌感染;血象检查白细胞总数明显增高;经常患扁桃腺炎者;出现气管炎(咳嗽、脓痰)或肺炎征兆者。

  用药时应注意剂量不宜过大,服用时间不应过长;注意多喝开水,促进药物的吸收与排泄;3岁以下的小儿肝肾功能尚未发育成熟,故应留意选择肝肾毒性小的药物。

  答:小儿不能服用成人的药,主要因为:小儿发烧的原因很多,若不明原因就将大人用的阿斯匹林给孩子服用,很容易延误病情或掩盖症状。而且小儿服用阿斯匹林可出现恶心、呕吐、厌食等不良反应。因此,最好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小儿用量与成年人的用药剂量差异很大,有的不是简单地由体重推算出来的,而是根据小儿的生理机能及其对药物的敏感性确定。用量过小可影响疗效,过大有几率发生毒性反应,故家长不宜给小儿盲目用药;有的药物只适于成人,如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等抗菌药物,7岁以下的儿童不宜应用,否则可致骨骼、牙齿损害,引起 “四环素牙”。红霉素、麦迪霉素容易在胃内被胃酸破坏,从而使疗效降低,起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

  答:口服红霉素有肠溶片和肠溶胶囊两种制剂,由于婴幼儿吞服药片有困难,家长常将药片碾碎或将胶囊药粉倒出来喂服。这种做法不科学。因为红霉素在酸性环境中易被破坏而失去作用,在碱性环境中则活性增强。肠溶片或肠溶胶囊,在胃内停留几个小时不崩解,需到十二指肠或空肠后再崩解释放。此外,红霉素对胃膜黏刺激性较大,易引起恶心、呕吐,制成肠溶片或肠溶胶囊服用,可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因此,不能将红霉素碾碎服用。

  答:抗菌药物的口服制剂一般以空腹(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为宜,可以较快达到血药峰浓度并且获得较高的生物利用度。进食后服用脂化物可增加某些抗菌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应用某些抗菌药物口服制剂时应重视胃肠道反应、菌替性腹泻等现象。

  答:有的抗菌药物宜空腹服用,因为饭后服用,食物会影响药物吸收或者使药物利用率降低。宜空腹用的抗菌药物有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头孢拉定,诺氟沙星(氟哌酸)、环丙沙星,红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异烟肼(雷米封)、利福平等。

  答:有时会产生。有些抗菌药物的静滴速度过快常可因静脉炎和某些严重反应(癫痫等)而影响治疗效果,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和多粘菌素类等药物每次静滴时间不宜少于1小时,以免产生对神经肌肉接头的阻滞作用;氟喹诺酮类和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注射液的每次静滴时间也宜为1-2小时,否则可因脑内药物浓度过高而导致包括癫痫在内的一些中枢神经系症状。红霉素乳糖酸盐对静脉的刺激性很强,所以浓度不宜过高;有些药物滴注过快可引起心室颤动、心跳骤停或诱发潜在的疾病等。

  答:以往的“白天给药、晚间停用”方案,通常不符合抗菌药物的特点。现在大多数抗菌药物的日剂量可平分2-3次,每日2次者,可在8时及20时各给1次,每日3次者可在6时、14时及22时分别给药1次。24小时持续静滴一般并无必要。病人一般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答: 肝功能减退时,药物经肝脏的减毒作用降低、从体内排出明显减少,使用时需谨慎,必要时减量应用。这类药最重要的包含林可霉素、克林霉素,螺旋霉素、麦迪霉素、罗红霉素及阿齐霉素等,它们主要经胆汁排泄,在胆汁中浓度较高,相当量的药物可能在肝内代谢灭活,少量随尿排出;肝功能减退时应避免应用的药物包括氯霉素、氨苄西林酯化物、红霉素酯物、利福平、异烟肼、两性霉素B、四环素类、磺胺药及酮康唑、咪康唑。肝功能减退,同时有肾功损害时更应注意。严重肝病时如使用美洛西林、哌拉西林、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噻肟、头孢噻吩等药物应减量应用。此外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在肝病时易引起凝血功能障碍,如抑制维生素K的合成,使凝血因子合成不足及血小板减少,此应予注意;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肝病患者的肾毒性发生率明显增高,因此应注意。肝功减退者的感染,一般根据感染部位及病原菌类型,选用适宜的抗菌药物,避免应用有肝毒性的药物,除败血症外,一般不采用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其疗程根据临床情况而定,症状好转后,仍应延长疗程,以免感染复发,一般极重感染的治疗不短于3周。

  答:不能。用抗菌药物预防性病只能适得其反,这样做等于在筛选耐药菌株,因为敏感菌株在低浓度药物中可被杀死,而耐药菌株却大量增殖。因此预防性病最好的方法就是洁身自好,不得性病。万一得了性病就要到正规医院去就诊,规范诊治,绝对不能听信小广告的宣传。

  答:(1)及时、足量、彻底;(2)治疗结束第4-7日应随访,涂片及培养皆阴性才算治愈。如不能作培养,则应延长给药时间,复诊时第一杯尿有无淋丝及镜检有无白细胞很重要;(3)有条件者用药前作药敏试验,或一起进行治疗;(4)患者在医疗期间必须做到:禁止饮酒、饮用浓茶及其它刺激性食物,不作剧烈运动。禁止性生活,清水冲洗。

  答:最简单快速的方法是选用口服一次即可治愈的头孢克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也可选用阿奇霉素或琥乙红霉素,必要时可并用两种抗菌药。具体方案应个体化。由医师处方治疗。

  答:应用氨苄青霉素、红霉素、氯霉素、四环素、呋喃妥因、复方新诺明等药物时,会影响口服避孕药的疗效。因为机体吸收雌激素后,约有60%成为葡萄糖醛酸的结合物随胆汁排泄,在经过肠道时,由于细菌水解了葡萄糖醛酸的结合物,促使部分雌激素游离出来,重新被机体吸收。可是用了以上抗菌药物后抑制了肠道内细菌的生长繁殖,水解酶的分泌减少,干扰了甾体激素在肝脏、肠道的正常循环,导致血液中甾体激素浓度降低,避孕药物的效果难以正常发挥,从而容易使避孕失败。

  答:在浅表皮肤细菌感染时可使用抗菌药物。皮肤位于体表,是机体抵御外界各种剌激的第一道防线,皮肤病是十分常见的。其中由微生物感染所致的皮肤病尤为常见。它可以是细菌感染,如脓疱疮(俗称黄水疮),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或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或是病毒感染,如单纯疱疹,由单纯疱疹病毒引起;或真菌性的,如手癣、足癣,在湿热的环境下是很常见的。或是寄生虫感染,如疥疮,由疥螨引起的接触性传染性皮肤病。所以,应针对不一样的病原体选择抗细菌药、抗病毒药、抗真菌药、抗寄生虫药等。当发生浅表的皮肤细菌感染时,首先可选用外用抗菌药物。

  答:有二类药物可供选择。一类是抗菌药物类外用药,常用的有莫匹罗星软膏,诺氟沙星软膏,四环素软膏、红霉素软膏等。另一类是消毒防腐剂,目前常用的有酒精、碘酊、龙胆紫(即紫药水)、苯扎溴铵(即新洁尔灭)、氯己定(即洗必泰)、聚维酮碘、高锰酸钾等,可作为创面的清洁、消毒或抗感染用。一般可先以消毒液清洗患处,然后外涂消炎膏。

  答:首先,应选择不经常或不作为全身使用的抗菌药物,如多粘菌素、杆菌肽、新霉素、莫匹罗星等;其次,要对症下药:细菌有很多种类,不同细菌造成感染的表现不一样,所选用的药物也就不一样;第三,不要长时间、大面积外用抗菌药物,一是因为药物可以经皮肤吸收,产生全身性的毒性作用,如长期外用庆大霉素,吸收后可能会产生耳毒性和肾毒性。二则长期、大面积外用可诱发耐药菌株的出现,以后使用就不再有效了。

  答:常见的有局部刺激作用:外用药局部有烧灼感、剌痛等;其次是过敏反应:外用后局部发生接触性皮炎,出现境界清楚的皮肤潮红、有丘疹、水疱、渗出,自觉瘙痒。一旦过敏,应立即停药,清洗患处。第三:偶可因局部外用后吸收而产生全身性药物性皮疹。如果在外用药后全身出现瘙痒性的皮疹,应及时去医院看病,检查原因。如果与外用药有关,亦应及时停药。此外,在外用药前,应认线.皮肤感染,除了外用抗菌药物,要不要进行其它治疗?

  答:对于浅表的、比较局限的皮肤化脓感染,如脓疱病(即黄水疮)、毛囊炎、皮肤外伤后的感染,可仅外用抗菌药物。如果感染较为广泛,如多发脓疱疮、多发毛囊炎,或皮肤感部位比较深,如疖肿、丹毒,则除了外用药外,还应在医生指导下内服相应的抗菌药物,辅以理疗,如紫外线照射患处等。如果红肿明显,自觉疼痛,或者有发热等全身性不适,则应及时到医院诊治,以免延误治疗。

  答:慢性支气管炎稳定期患者虽早晚经常有咳嗽、咯痰,但不需要用抗菌药物。在急性发作期,如痰量增多、黄痰或粘稠,肺部罗音明显,白细胞增高、甚至发热时,需要在医生指导下应用抗菌药物。

  答:不需要。支气管扩张的病人在继发感染时,如痰量增多、黄痰或粘稠,需要在医生指导下应用抗菌药物。

  答:药品能治病但也能产生有害的反应,我们常常把这类有害的反应叫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缩写ADR)。我国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为药物在正常用法和用量时所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答:药品不良事件和药品不良反应含义不同。一般来说,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果关系已经确定的反应,而药品不良事件是指因果关系尚未确定的反应。国际上给药品不良事件下的定义为:是指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临床事件,它不一定与该药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答:一般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药物药理作用的关系,可分为A型与B型反应。A型不良反应,又称量变型异常。主要因药理作用过强所致。其特点是可预测性,程度轻重与剂量有关,发生率较高而死亡率较低,多与药代动力学特征有关。药物影响体内离子平衡和靶器官的敏感性过强也属于此类。B型不良反应,又称质变型异常。主要指与药物常规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通常难以预测,在药物毒性研究中也难以发现,一般与剂量无关,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

  近年来,国外一些专家把一些潜伏期长、用药与反应出现时间关系尚不清楚的药品不良反应,如致癌反应,或者药品提高常见病发病率的反应列为C型反应,这种分类方法的应用还不普遍。

  答:大体可分为:(1)副作用,在正常剂量时,发生非预期的反应;(2)毒性反应,如广谱抗菌药物酮康唑及其制剂引起肝损害及其它器官损害;(3)后遗反应,多数的不可逆器官性损害,如链霉素引起的永久性耳聋;(4)过敏反应或超过敏反应,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5)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如红霉素和茶碱同时使用,引起茶碱血浓度过高,甚至中毒;(6)二重感染,长期大量应用抗菌药物引起菌群失调。

  答:(1)肝脏损害,通常抗菌药物吸收后在肝脏代谢,故肝脏易受抗菌药物损伤;(2)肾脏损害:通常药物经肠道吸收,吸收后均以原型或代谢物经肾脏排泄,故肾脏最易受到药物损害。有报道25%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由药物引起;(3)神经系统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听力、视力、周围神经系统病变以及神经肌肉传导阻滞作用等。氨基糖苷类对听力的损害已引起重视,我国每年新增聋哑儿3万名左右,50%与药物有关,其中怀疑氨基糖苷类药物引起者高达83%;(4)血液系统损害:各类抗菌药物在长期和大量应用时都可以影响血细胞的生成,致血细胞减少,包括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全血系统减少即再生障碍性贫血;(5)消化道反应。(6)二重感染或菌群失调;(7)过敏反应,此反应最严重或最常见,为抗原和抗体相互作用而致。

  答:因为青霉素会造成过敏反应,轻的如发热及皮疹,重的出现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并可伴高热及全身中毒症状,最可怕莫过于过敏性休克,抢救不及时可导致死亡。因此医生和患者都应该了解是不是过敏体质和有没有药物过敏史。可能许多人对这些都不清楚,所以,用青霉素前都必须作皮试,皮试有阳性反应的不能用青霉素。当然,皮试只能反映大部分患者情况,少数人虽然皮试为阴性,但有几率发生过敏反应。

  答:国外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的说明书里面“需要注意的几点”栏或“警告”栏内,多有不应给儿童或孕妇使用的描述。这是由于动物实验表明,这类药能永久性损伤幼年动物承重关节部位的软组织,产生承重关节及其它关节病。此外,与喹诺酮相关的“跟腱损伤”也屡有报道。由于这类药在我国上市品种众多,使用十分广泛,应警惕儿童永久性软组织损伤及成人使用引起跟腱损伤的危险。

  答: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治疗剂量和引起不良反应剂量很接近,稍有过量就非常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尤其是他们具有引起不可逆耳聋的毒性。我国不少儿童耳聋与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关,已引起医生们的注意。目前国内这类药,有的仅用于结核病治疗,皆不宜用于儿童。这类药包括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小诺霉素和丁胺卡那霉素等。

  物对引起此次“非典”的冠状病毒有效。抗菌药物属于处方药,即需要经过医师针对疾病诊治后才可使用。如果盲目服用抗菌药物,尤其是健康人服用抗菌药物或者抗病毒药物,不但起不到预防作用,有可能发生过敏、肝损害、肾损害等严重不良反应。

  答: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健和药疗,我国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所谓处方药,是指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的药物。我国的抗菌药物大多为处方药,鉴于其不良反应、耐药和滥用等问题,建议个人不要私自购买抗菌药物。

  答:据有关联的资料分析,2001年我国药品消费总额为2301亿,抗菌药物用药约占30%(折算为690.3亿),其中不合理用药的比例至少为40%,这就是说2001年仅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所付出的第一笔代价是207.09亿。这其中不包括造成不好后果所需的费用。

  答:不一定。药品的疗效取决于是否对症,是不是合理。在临床的疾病治疗中,好医生用药并非开大处方,往往几味药,甚至是价格低的普通药品就可以为患者治好病。

  答: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2)驻店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的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3)执业药师应对病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处理;(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答:对于全球性抗菌药物耐药问题,各国都有所警觉,一些国家十分重视该问题,纷纷制订相关管理政策或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阻止耐药发展。

  答:减少疾病带来的社会负担和感染的传播;完善获取合格抗菌药物的途径;改善抗菌药物的使用;加生系统及其监控能力;加强规章制度和立法;鼓励开发合适的新药和疫苗。

  该项战略以人为本,干预对象是与耐药性问题有关的并参与解决这一问题的人群,包括医师、药剂师、兽医、消费者以及医院、公共卫生和农业,专业社团和制药产业等领域的决策者们。

  答:除政策的引导外,WHO从1992年至1998年实施了淋病萘瑟球菌对抗菌药物耐药的监测计划。该项监测计划涉及范围为西太平洋地区,有16个国家参加了该项计划,监测目标是淋病萘瑟球菌对青霉素、喹诺酮类、第三代头孢菌素头孢噻肟等的耐药情况。例如,根据1998年WHO西太平洋地区16个国家淋球菌耐药性监测报告,对青霉素的耐药率很严重,范围广泛,共分离出淋球菌1万株,其中耐药率最高的是韩国,为89.6%,其次是菲律宾,为82%,越南为76.6%,蒙古为70%,中国香港为69%,中国为62.6%,新加坡为59%。主要是由染色体介导的耐药基因的广泛传播所致。对喹诺酮类和四环素类也有较高的耐药率。

  答:针对全球性的抗菌药物耐药问题,澳大利亚药政管理部门出台了抗菌药物治疗指南,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政府还成立了抗菌药物耐药联合专家技术咨询委员会,该技术委员会提出建立和发展全国抗菌药物耐药管理体系,这个体系的重要内容就是监测抗菌药物耐药情况。自2001年,抗菌药物耐药监测工作组已在筹备抗菌药物耐药监测系统。此外抗菌药物耐药咨询委员会还提出了其它建议,如对公众、医生和农业有关部门进行正确使用抗菌素的教育,加强抗菌药物耐药的研究,与WHO的目标保持一致,减少对抗菌药物的依赖。

  答:为了有效、安全、经济地使用抗菌药物,澳大利亚在20年前就已出版了《抗生素治疗指南》,以规范和导向这类药物的合理使用。至1999年止澳大利亚已出版了10版抗菌药物指南,对该国的合理用药起到非常好的作用,并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

  答:该指南收集了世界文献推荐的一些适宜且经济有效的治疗方案,由有经验和学识丰富的澳大利亚专家们整理出版。该书旨在帮助医生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书中的建议并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提供一个标准,对个别病例出现治疗分歧时,可依据情况对治疗做调整。该书的治疗建议尽可能地采纳了已批准的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法,但偶尔仍有推荐使用证明有效但尚未包括在药品信息中的抗菌药物。

  答:欧盟对抗菌药物耐药问题很看重,在遏制抗菌药物耐药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如,颁布编写新抗菌药物药品说明书的指南,规范供医生和患者使用的药品说明书,同时欧盟还建议对不同细菌感染细化用药剂量,以减少耐药情况出现。在兽用抗菌药物方面,欧盟正在评估抗菌药物耐药发生率,并考虑评价耐药对抗菌药物有效性的影响。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欧盟准备研究动物抗菌药物耐药转嫁到人的风险和严重程度。令人欣慰的是,为有效遏制抗菌药物耐药的发生,欧盟药品委员会已作出决议:从2006年1月起,严禁在动物饲料中添加各种抗菌药物作为动物生长促进剂,违禁者一旦查实,将受重罚。

  答:瑞典政府成立了抗菌药物监测机构,该机构有一个国家专家组和30个地区组成。国家组的任务是督促地区监测机构的成立,对医生和公众进行正确使用抗菌药物的教育,最大限度减少耐药的进展和传播。瑞典对青霉素和四环素两个品种的监测卓有成效。

  答:为限制抗菌药物的滥用及遏制国内抗菌药物增长过猛势头,日本政府已作出引人注目的新规定。今后,日本政府将逐步减少对抗菌药物的国民医疗费补贴(现初步定为每年减少7%~8%)。专家预测,日本政府这一新措施,将对该国抗菌药物的用量产生实质性影响。可以预料,随着日本政府对抗菌药物类药物补贴的减少,药价势必上升,最终将影响医生和病人抗菌类处方药的用量,这对遏制滥用抗菌药物现象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答:答案是肯定的。丹麦流行病学中心调查了丹麦药费报销政策调整前后(1993-1996)抗菌药物用药情况。1996年,瑞典政府将四环素从报销目录中撤消,其它抗菌药物报销金额比例由75%减至50%,结果四环素用量减少了42%,同时贵重广谱抗菌药物也受到很大影响。从该项调查的最终结果我们清楚地看到,药费报销政策对抗菌药物的使用和处方行为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答:早在1990年捷克就出台了新的抗菌药物政策,该项政策将抗菌药物分成三类:即I类、II类和III类抗菌药物。I类抗菌药物不受限制,任何医生都可以开处方;II类抗菌药物受部分限制,即任何医生都可以有处方权,但开处方要有微生物检查依据或咨询当地微生物服务部门;III类抗菌药物只能在医院使用,并且应向抗菌药物委员会咨询后才可开处方。同时,捷克卫生部对抗菌药物的公费医疗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自1990年后,捷克抗菌药物消费稳步下降。

  答:南美最大的国家巴西卫生部出台了一项新规定,旨在强化对抗菌药物使用的限制。目前,虽然绝大多数抗菌药物均标有处方药,但实际上,在巴西各地药房里,消费者可自由购买到抗菌药物。换言之,抗菌药物在巴西等同于OTC药品。按巴西政府公布的新规定:今后抗菌药物一定要有医生处方才能出售给病人,否则药监部门一旦查出,随意出售抗菌药物的药房将予以重罚。巴西政府这一新出台的政策期望对民间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起到遏制作用。

  答:据意大利一项调查显示,在意大利医院中,9.6%的医院实施了抗菌药物耐药监测,18%的医院有抗菌药物政策委员会,41%的医院对抗菌药物实行了限制性政策。

  答:美国早在1996年就建立了国家抗菌药物耐药监测系统,该系统由美国FDA的兽药中心、农业部和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共同实施。

  答:该系统重点监测人和动物肠道菌对17种抗菌耐药的易感性。其职责包括:(1)掌握人群和动物中沙门氏菌属和其它肠道微生物抗菌易感性的范围和当前趋势;(2)尽早发现人和动物的耐药性;(3)及时向医生和兽医提供这方面的资料;(4)通过强调慎重用药,以延长上市药品的生命周期。

  答:美国FDA成立了抗菌药物耐药工作组,该工作组每周开一次会,协调和处理与抗菌药物耐药有关事宜,向FDA提供政策方面的咨询。

  答:(1)维持现有药品和新药的有用性。亦即保持现有抗菌药物和新开发抗菌药物的疗效不减弱不消失。就是保持“现有的少数对其它抗菌药物无效的严重或致命性感染有效的抗菌药物”的疗效。(2)鼓励开发新抗微生物药,简化、加速新抗微生物药的审批程序。有微生物就有抗菌药物耐药。跟着时间的转移,原来有效的抗菌药物,有朝一日可能变成不再有效。并且不可以排除抗菌药物医治无效的感染出现。因此,在抗击抗菌药物耐药的同时,必须开发新抗菌药物,为应对这类感染准备新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