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14 16:18:16 | 作者: 家居及玩具
本报讯(记者李鸽)昨日,南开区顾客何女士拨打热线多元购买了一款防紫外线太阳伞,运用两周后发现皮肤依然被灼伤。记者随后了解到,依照本年1月1日起施行的《纺织品防紫外线功用的鉴定》做出了明确规则,消费的人在购买时可对照相关数据。
昨日上午,记者从红旗路邻近某百货批发商业商场了解到,现在商场上声称有防紫外线功用的产品相当多,有帽子、衣服、伞、车膜、眼镜等,价格比一般产品贵2至3倍,如一款一般伞价格45元,而同品牌的防紫外线元。
相关专业的人介绍,本年1月1日起施行的《纺织品防紫外线功用的鉴定》规则,当产品的UPF(紫外线且UVA(长波紫外线%的产品才干称为“防紫外线产品”。防紫外线产品应在标签上注明:“所根据的国家标准为gb/t 18830-2009”;“当upf在40~50之间时,标为upf40+,当upf大于50时,标为upf50+”。